「本文来源:扬州日报」
本报讯(扬卫宣丁云)当前,我市部分地区、场所采取严格限制人员进出等隔离管控措施,无法完全满足部分群众看病就医尤其是急危重症诊疗需求。8月14日,扬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医疗救治组发布《关于疫情期间进一步加强诊疗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》,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急危重症诊疗服务。
具体内容包括:一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责任制,对需要立即接受诊疗服务的急危重症患者如突发严重疾病、需要立即手术或接种狂犬病、破伤风疫苗等情况,不得以健康码红黄码、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未出等为理由推诿、拒绝患者救治。二、急危重症患者如健康码为红黄码或无48小时以内核酸阴性检测结果,可凭社区开具的就医相关证明接受诊疗服务,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患者进入。三、医疗机构在接诊上述急危重症患者时,要进一步做好个人防护和院感防控工作,就诊患者闭环管理,在病情初步缓解后在院内立即进行核酸检测,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可继续治疗,核酸结果阳性的立即按照有关程序紧急处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