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霉素皮试适应证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》中提到,无论口服、静滴或肌肉注射等不同给药途径,患者在使用青霉素类抗生素前均需进行青霉素皮肤试验,且停药72小时以上,应重新皮试。
青霉素皮试禁忌证
年版《青霉素皮肤试验专家共识》提到了3种青霉素皮肤试验的禁忌证,具体如下:
1.近4周发生过速发型过敏反应者;
2.过敏性休克高危人群,如哮喘控制不佳、小剂量过敏原导致严重过敏反应病史等;
3.有皮肤划痕症、皮肤肥大细胞增多症、急慢性荨麻疹等皮肤疾病。
可见,「既往青霉素皮试阳性」不在青霉素皮试禁忌证之列。
最后,该共识中也提到青霉素皮试有近半数为假阳性结果,且特异性IgE抗体可随时间衰减,发生过敏反应者50%在5年内不再过敏,80%在10年内不再过敏。
综上所述,既往青霉素皮试阳性患者,仍可重复进行青霉素皮肤试验,评估其能否应用青霉素类药物。
注意:既往青霉素皮试阳性而无青霉素过敏反应的患者,其过敏史的描述应为「曾青霉素皮试阳性」更为准确,而不是「青霉素过敏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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