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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打德清311周岁儿童新冠疫苗接种专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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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建立更加广泛牢固的人群免疫屏障,根据国家和浙江省有关部署安排,从10月30日起,我县将启动3-11周岁学生新冠病毒疫苗第一针专场接种工作。

对于家长们所关心的问题

接种时间怎么安排?

有什么注意事项?

往下看↓

3-11周岁学生

第一针剂疫苗接种专场时间

10月30日——11月14日

(周六、周日)

接种安排

1.武康城区3-11周岁学生第一针剂疫苗接种安排表

目前因中兴南路段工程改建,

请各位接种对象

由曲园南路入口进入武康方舱接种点。

示意图如下↓

2.其余镇(街道)学校学生在各辖区(镇、街道)卫生院接种,具体由学校通知;

注:专场期间也可前往居住地就近接种点接种,非专场接种时间不对3-11岁儿童开放。

需要注意哪些事项

1.目前,我县3-11周岁人群使用的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、可用于该年龄段人群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,包括国药中国生物北京所、北京科兴中维公司研制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。全程接种2剂次。其中北京科兴中维公司研制的新冠病毒疫苗每剂间隔至少2周,国药中国生物北京所的疫苗每剂间隔至少3周。

2.请家长根据学校的安排,携带好孩子的身份证或户口本(有预防接种证,也请带至接种现场),佩戴好口罩前往相应接种点接种。接种期间须家长或监护人现场全程陪同。接种疫苗前应避免空腹、劳累,尽可能在放松的状态下完成疫苗接种。

3.禁忌:(1)对疫苗或疫苗成分过敏者,既往接种疫苗发生过严重过敏反应如急性过敏性休克反应、血管神经性水肿等;(2)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(如横贯性脊髓炎、格林巴利综合症、脱髓鞘疾病等);(3)正在发热者,患急性疾病,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,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,应推迟接种本疫苗。有其他情况请于接种前咨询医生。

4.本疫苗与其他疫苗(如麻腮风、水痘疫苗等)接种时间间隔为14天,若是接种新冠疫苗后需要接种狂犬疫苗、破伤风疫苗、免疫球白时,可不考虑与新冠疫苗的接种时间。

5.疫苗接种后请务必在接种现场留观30分钟,如出现不适,请及时联系留观现场的工作人员。接种当日避免注射部位沾水并注意局部卫生,建议清淡饮食、多喝水,注意休息,不要剧烈运动。

6.现场接种服务流程:健康询问(预检)、信息登记、签署《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》、验证疫苗信息、接种疫苗、接种后现场留观30分钟。

为什么3-11周岁儿童需要接种新冠疫苗?

当前,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在高位,近期,国内多个省份出现疫情反弹现象,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,3-11周岁儿童大多处于学校,免疫力较低,一旦感染,极易出现聚集性疫情,对孩子的身体健康和生活学习造成不良影响。

儿童接种新冠疫苗一方面可以有效降低发病、重症和死亡的风险;另一方面可以在儿童人群中建立免疫屏障,阻断新冠病毒的传播,保障儿童学习、生活正常运转。

儿童接种新冠疫苗安全吗?

会引起什么不良反应吗?

根据已获批使用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临床研究结果显示,3-17岁人群接种后安全性良好,中和抗体阳转率高,免疫原性良好。一些研究结果还提示儿童和青少年接种后的免疫应答优于18-59岁成人和60岁及以上老年人。现有的证据均充分证明在3-17岁人群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是安全、有效的。

接种新冠疫苗后常见不良反应绝大多数为一般反应,主要表现为接种部位红肿、硬结、疼痛等局部反应,或者发热、乏力、头痛等一过性的全身反应。通常这类反应会随着时间推移自行消失,无须特殊处理,第2剂可以照常接种。

德清县镇(街道)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联系电话

为了您孩子的个人健康和大家共同健康,希望您的孩子尽快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,感谢您的配合!

德清县卫生健康局发布

10月28日最新疫情风险等级提醒

10月27日0—24时,湖州市无新增确诊病例。截至10月27日24时,全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2例(其中境外输入2例)。

最新疫情风险等级提醒

10月27日11时到10月28日15时,全国31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疫情风险等级划分情况详情见下表(新增或新调整的地区已标蓝):

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划分情况

(10月28日)

注:(1)“14+7”健康管理措施:先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,第1、3、7、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,其中第14天核酸检测应落实“双采双检”;对上述核酸检测阴性者,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,居家健康观察的第2、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,结果为阴性的结束居家健康观察。对婴幼儿、孕产妇、患有基础性疾病等不适宜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者,经当地疫情防控办审核后可改为居家隔离医学观察。

(2)“2+14”健康管理:即入德清时需核验2天(48小时)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。对无证明的,就近引导至综合服务点等指定场所接受核酸检测。结果为阴性的,纳入14天日常健康监测。日常健康监测期间,在第3、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,结果为阴性的,结束日常健康监测。

疫情防控提示

要求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、与阳性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以及“健康码”异常(黄码或红码)的来德返德人员,应第一时间主动告知当地社区(村居)和单位予以报备,并积极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和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。

对境外入境人员实施“14+7+7”的健康管理措施,即先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;对符合解除隔离条件的,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+7天日常健康监测。入境人员结束健康管理措施后如出现新冠肺炎相关表现(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嗅觉、味觉减退等)应及时到发热门诊(诊室)就诊。

对密切接触者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+7天居家健康观察。即先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;对符合解除隔离条件的,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;对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,结束健康管理。

对来自陕西西安市,内蒙古阿拉善盟、锡林郭勒盟,宁夏银川市,甘肃兰州市、张掖市、酒泉市、嘉峪关市,湖南长沙市,贵州遵义市与已公布的阳性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,实施“14+7”健康管理措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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